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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骥:装配式建筑要确立底线思维,实现全装修

发布时间:2016-11-25    


2016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近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2016】71号)明确提出:装配式建筑是使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一、装配式建筑的内涵和外延都要求实现全装修

首先,中央、国务院对于“装配式建筑”的提法和定义非常明确。装配式建筑首先要落脚到“建筑”。建筑的最基本属性是其功能性,因此,应是装配完成的建筑,不能装配成一个半成品。古今中外对建筑属性的各类描述中,无一例外都离不开“适用”或称之为“实用”,即建筑的功能属性。中央提出建设领域的新八字方针中,“适用”被排在首位。因此,装配式建筑的最低要求应该定位在具备完整功能的成品形态,不能割裂结构、装修,底线是交付成品建筑。具体在民用建筑类型中,如住宅就应该是“全装修成品住宅”,公共建筑同样也应该达到“交钥匙,进驻即能使用”的状态。工业建筑亦同。


第二,装配式建筑要体现五化一体,即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如果未实现全装修,就没有达到五化标准,也不能成为装配式建筑。同时,鼓励采用装配式的装修方式来实现。


第三,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为百姓提供更高品质、更优居住环境的建筑。如果还是毛坯房,这些效果都会大打折扣。因此,全装修交房符合当前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


在我国,住宅占全社会房屋建筑的70%以上,住宅领域理应成为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主战场,当前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应该将量大面广、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住房作为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重点领域。


二、毛坯式装配式建筑的危害性

1994年建设部出台“关于印发《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 建监[1994]392号),“毛坯交房”模式由试点到逐渐成为常态,运行二十余年来,毛坯交房理念已经根深蒂固。其弊病体现在产业链条上下游以及社会各层面。其中,最大的危害性在于“观念上的误导”。开发建设方认为成品交房涉及的质量细节较繁琐,后续质量纠纷多,保修成本高,“毛坯交房”省事。多数百姓认为花了一辈子钱购买的商品,理应自己好好装修到满意,“毛坯交房”天经地义。实际混淆了“装修”和“装饰”的理念。现阶段所称的“装修”,实际上包含了很多设备、管线、构造、结构、防水等等重要的工程分部分项内容,绝不是简单意义上的软“装饰”,装修内容直接关系到工程总体安全与质量。


此轮大力推广发展装配式建筑,如果仍然停留在“毛坯交房”标准,隐患巨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影响建筑物寿命,且责任不清。


毛坯交房后,百姓在自行装修过程中,很多需求是原毛坯房设计阶段没有考虑到的,为了达到装修后的效果和功能,实际案例中存在着大量对管线、设备、建筑构造、防水甚至结构等的大拆大改,部分案例中承重结构墙体、梁、柱被严重破坏,成为危房;隐蔽工程中的管线受损等情况时有发生,建筑物还未经使用,其寿命就已被折减,甚至出现结构主体、设备管线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而且责任难以判定。装配式建筑必须明确第一责任主体,需要开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产品、成品建筑,对装配式建筑负总责。


第二,建筑品质大打折扣,无法满足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求。


毛坯交房模式使得开发、设计、施工等各方均以毛坯房为最终目标,直接导致建筑品质下降。以设计为例,由于毛坯交房,设计人员一般不会精细化考虑老百姓最终的使用状态,更不会考虑部品部件的选型问题。在实际案例中,常出现一些电器件、五金件的数量和位置、各类管线的走向和端口、空间功能布局等和老百姓的使用需求有较大差距,导致装修阶段选用的部品部件与预留接口无法匹配,不经过大拆大改就会显出明显的拼凑感,完整度和整体品质较低。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大方向相违背,百姓的满意度较低。


第三,资源浪费,破坏环境,极大影响社区和谐。


由于二次拆改,会造成大量的材料、人工、时间的浪费,新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破坏环境,公共空间的设施受损,装修阶段噪音扰民成为普遍现象。据调查,有的小区在毛坯交房后六年多还在陆续装修,南方一些城市考虑到装修对已入住居民影响,不再允许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只能通过室外高空吊装运输,小区管理难度较大,安全隐患时时存在。百姓长久不得安宁,严重影响社区和谐。


第四,低水平建设,严重制约建设领域转型升级发展。


由于毛坯交房观念已经根深蒂固,造成大批设计师能力退化。调查中发现,设计院需要通过委托装修公司才能出全套的成品房施工图纸,很多建筑师已不具备装修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能力。施工总包单位同样不具备实施精致的内装工程的能力。多数开发单位对全装修成品交房无从下手。建设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也认为,装修设计不是建筑师的任务范畴。目前行业内的装修施工图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如此低水平的建设,将严重制约建设领域转型升级发展。


第五,装配式建筑的最终目的无法实现,将不利于装配式建筑的推广落地。


不实现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式建筑的质量精度好、工期短、成本优,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等优势无法体现出来。这对推广装配式建筑极为不利。

综上分析,此次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标准应该确立“底线思维”,即将全装修成品交房设定为装配式建筑的必要条件(更加强调装配式建筑的主体责任问题,开发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交完整产品),这同样也是“建筑”的底线。这和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完全一致。同时,尽快明确废止“关于印发《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 建监[1994]392号)文件。


三、对几个有争议问题的解决思路

1、“装配化程度很高的毛坯房”算不算装配式建筑?

可以描述为该项目实施了“装配式建造”。只要没有全装修成品交房均不能纳入“装配式建筑”统计范畴。


2、传统方式建造结构主体,装配式装修交房,算不算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造结构主体加上传统内装成品交房的算不算装配式建筑?

有着装配式建造特点的成品建筑都应该纳入装配式建筑的统计范畴。但是,装配化程度有高低,具体可以依据此次修订标准提出的“装配率”指标衡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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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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