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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脚手架搭拆要点

发布时间:2019-10-08    

相关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

《安全网》(GB5725-2009)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64-2008)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材质及其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扣件的紧固度应在40~50N•m,对接扣件的抗拉承载力为3kN。扣件上螺栓保持适当的拧紧程度。

(2)对接扣件安装时其开口应向内,以防进雨水,直角扣件安装时开口不得向下,以保证安全。

(3)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4)钢管有严重锈蚀、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静止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等现象的扣件。

(5)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铁丝、竹篾、塑料混用。

(6)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脚手架搭设的使用要点


(1)脚手架搭设前应先在基础上弹出立杆位置线,并按设计尺寸正确安放垫板、底座。竹、木脚手架立杆宜埋地,严禁在未夯实的回填土上搭设落地式脚手架。

(2)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纵向水平杆接头应错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连接必须使用扣件并应拧紧螺栓,禁止使用其他材料绑扎。

(3)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一致,严禁不同材料及不同规格混搭。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4)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剪刀撑的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大于6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向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6)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的宽度。斜道竹或木质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7)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8)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横向水平杆支承,两根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200mm。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固定牢固,不得用砖垫。竹笆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14号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9)脚手架的外侧立杆、斜道和平台临边立杆的内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上栏杆上皮高为1200mm。下栏杆居中设置,并高180mm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网。密目网上、下边缘开眼环扣应采用14号钢丝与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绑扎牢固,下边不得留有空隙,上边与纵向水平杆如有间隙不得大于100mm,网体边缘所有开眼环扣都应绑扎牢固,不得形成空隙。


脚手架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结构外脚手架每支搭一层,支搭完毕后,经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组长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2)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载不得大于3kN/m²,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3)结构施工时不允许多层同时作业,装修施工时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两层,临时性用的悬挑架的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1层。

(4)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3.6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5)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栅栏,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6)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脚手架拆除施工工艺


拆除程序应遵守由上到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一般的拆除顺序为:安全网→栏杆→脚手板→剪刀撑→小横杆→大横杆→立杆)。

不准分立面拆架或在上下两步同时进行拆架。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件,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所有连墙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拆除同步下降,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入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拆除后架体的稳定性不可被破坏,如附墙杆被拆除前,应加设临时支撑防止变形,拆除各标准节时,应防止失稳。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抛撑加固,后拆连墙件。

周围应设置好护栏或警戒标志,拆除的脚手杆、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文章来源:建筑技术杂志社

责编: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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