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7
近几年来,深圳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以先行示范区的责任担当,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加快实现“住有宜居”,进一步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组织领导,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直部门、各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单位等30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章立制、统筹决策、协调指导、监督问责相关工作。各区政府参照市领导小组架构,成立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辖区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及流程。对于基础类改造,各审批部门精简手续和材料,实现改造项目申报常态化;对于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实施改造前置技术咨询,在立项之前,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统筹征集水、电、气、消防、交通设施、城管等专业技术意见,联合审查部门对改造方案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审批部门根据审查通过的改造方案,一次性告知所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用于改善原住户居住条件、完善公益性配套设施的建筑增量,在确保安全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免予办理用地手续。同时改造项目如涉及多个行政验收部门的,实施现场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工作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参与。
三是建立老旧小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发“老旧小区改造智慧问卷”小程序,组织街道、社区深入摸排深圳市需改造老旧小区的水、电、气、消防等32项设施具体情况。实施项目台账信息化管理,全市1686个老旧小区已实现小区矢量图处理及GIS落图,实现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图统管”。
四是坚持规划先行,加强空间资源统筹。制定改造空间规划和需求分布图,将老旧小区改造空间规划与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定位、刚性底线管控、规模管控约束等相衔接。
二、强化资金保障,构建改造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
一是财政支出参与改造。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级资金补助和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改造资金。基础类改造,主要由各区政府投资并组织实施;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动员各方出资。
二是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通过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要素组合运作,引入市场化管理平台,实现改造项目建管一体化。鼓励采用项目组合实施、联动改造、异地平衡的方式,统筹城中村综合整治、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统一引入社会资本作为实施主体,整合大片区更新任务资源,实现自我平衡。
三是动员专营单位出资。对水、电、气、通信等专营领域基础类改造内容,由专营单位组织实施,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2021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4个,实际开工改造65个,其中60个小区涉及专营设施改造,改造后水、燃气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均已移交给专营单位。
四是鼓励居民合理出资。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公共区域的改造,鼓励居民同步进行户内改造、装饰装修及家电更新。如罗湖区老旧住宅区天然气改造工程项目居民承担725.79万元,福田区全面实施“瓶改管”工程,明确小区居民每户出资1300元,龙华区新华苑外墙渗水维修项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8.97万元。
三、强化基层党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推进“支部建在小区上”提升居民小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推行“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治理模式,推动小区建立党支部,选优配强书记和支委,持续解决群众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动党支部成为物业小区治理的“核心引领平台”。
二是及时选举业主委员会。小区党支部指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制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实现党组织和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推动业委会成为居民自治的法定权利平台。业委会在小区党支部领导下,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共同参与小区治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成为“日常服务平台”。如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长城二花园组建“红色业委会”,建立小区和居民的需求清单和问题清单,推行“党员主动领单、组织定期派单、小区公示清单”的服务认领制,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党员服务认领制,梳理居民群众服务清单236条,成功协调解决社区事务46件、成功化解各类矛盾27宗。
三是加强基层协商。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面,搭建“党建+”议事协商调解平台,成立沟通协调小组,社区书记带头,社区党员和热心群众加入,组织关心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加装电梯指导员,深入群众宣传政策、听取民意、提出建议、协调监管,以党建引领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四、严格监督考核,共保改造成效
一是强化日常督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日常督查督办。
二是强化年度考核。对各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实施绩效考核,重点对十四五专项规划落实情况、年度计划落实情况、上级资金申请和使用情况、亮点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等方面督促各区抓好工作。
三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指导、主动服务,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资金分配与使用合规合理、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有效压实、项目按时开工。
来源; 建筑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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