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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福建省建筑废弃物再生砖和砌块应用技术规程等72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发布时间:2017-02-06    

建标实函[2017]36号


山西、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上海、重庆市建委(规划委):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废弃物再生砖和砌块应用技术规程>备案的函》(闽建科函[2016]110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72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2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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