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住建部印发《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以全国40家大型勘察、设计、监理类企业作为试点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联合住建部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咨询服务业务,以满足建设单位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需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在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起步和试点阶段,亟待梳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现行多级政策体系的核心内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有序实施提供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2月颁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重点工作,在此基础上,相继形成了从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到省市的多层级政策体系,其中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的内容和举措如表所示。

总体上看,国家层面政策主要从引导方式、发展要点、服务内容等方面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加以引领和规范,再通过各省市地方配套政策鼓励实施并促进落地,目前已颁布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省市包括江苏、广东、湖南、四川、陕西、河南、福建、广西等省(区),以及厦门、莆田、韶关、绍兴、宁波等城市。通过对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的梳理,可将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政策内容归纳概括为如下四方面:“一个引导”:即引导建设单位充分利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势,委托相关服务,促进工程建设企业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两项落实”:即落实试点企业、试点项目。鼓励有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作为试点企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荐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鼓励试点企业积极投标试点项目。“三类培育”:即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培育从业人才、培育骨干企业。鼓励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试点示范基础上,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复合型人才队伍;培育智力密集型、技术复合型、管理集约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六点探索”:即在试点和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过程中,探索建筑业咨询行业转型升级路径、探索工程建设组织新型模式、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委托方式、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责任制度、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计费模式。在我国,全过程工程咨询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目前以试点引导为主,各方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如何开展还存在争议和疑惑。根据我国建筑市场和工程咨询业的实际,“一个引导”、“两项落实”、“三类培育”、“六点探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需综合考虑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
本文素材源于《建筑经济》2019年12期“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赵振宇、高磊),由“建筑经济与管理”编辑整理,转载务请注明
责编:张露薇
解读行业热点,尽在装配式建筑网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