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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为产业工人队伍培育搭建“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2-04-26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有两个方面特别值得关注:

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二是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换句话说就是,企业不仅可以通过参与职业教育引导学生更早地接受企业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将其培养成为企业需要的专业人才,还能获得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这无疑将为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新契机。

随着建筑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建筑用工需求量大增,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已经成为现阶段建筑业发展的“刚需”。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接连出台政策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202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打通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弘扬工匠精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企业采取建立培训基地、校企合作、购买社会培训服务等多种形式,解决建筑工人理论与实操脱节的问题,实现技能培训、实操训练、考核评价与现场施工有机结合。

从行业发展形势和政策方向来看,培育建筑产业工人已经是不言自明的趋势。作为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必要途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早已成为国家支持、高校和企业共同参与的一种重要形式。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推动内生性深度改革发展和内涵提升,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为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搭建“快车道”。

业内专家认为,建筑业企业应该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高校应该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形成学校、跨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培养模式,打破学校职业性不强、企业教育性不足的两难困境。促进产教融合,综合开展现代学徒制,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要求,“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科技强则产业强、人才兴则行业兴。建筑业持续发挥支柱产业作用,产业工人队伍的培养至关重要。行业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施行,加快高素质人才培养步伐,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程晓丽

来源:中国建设报中国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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