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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30%装配式建筑列入太原市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2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太原市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并住建字〔2020〕233号

  太原市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能源革命、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有关部署,认真落实省住建厅《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努力推进以绿色、低碳、多元、高效、智能为方向的新一轮能源变革,扎实做好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强化行业监管,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绿色建筑全面发展。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2022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

  (二)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2020年,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以上;2022,年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三)推动超低能耗技术发展。2020-2022年新开工建设超低能耗建筑不低于5万平方米。

  (四)加快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2020年底前完成太原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五)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

  (六)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积极推进土壤源、污水源以及中、深层地热供热技术应用。

  (七)强化建设科技在住房城乡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新建建筑节能

  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居住建筑75%和公共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加强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建筑节能标准监管,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积极推动超低能耗技术发展,推进试点示范与区域规模发展相结合。大力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二)绿色建筑发展

  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并全面达到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其中2万㎡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10万㎡以上大型住宅小区、政府投资和部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标准。绿色建筑示范区内新建建筑应全部达到一星级标准,其中,二星级标准建筑比例达到30%。鼓励其它项目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推进《太原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出台,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三县一市”要积极推动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到2022年应完成绿色建筑示范区的选址和规划等工作。

  (三)既有建筑改造

  一是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认真落实2020-2022年我市1000万㎡改造任务。二是大力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率先对未达到节能标准的国家机关既有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及部分政府投资公益性既有建筑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经审批后进行改造。三是完善、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发挥既有建筑改造专项资金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与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运营模式,建立与奖补政策相结合的发展机制。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大力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发展。一是继续执行新开工建设的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高层居住建筑的逆十二层和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医院、学校、宾馆、公寓、洗浴场所等公共建筑中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二是两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部分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应优先使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三是根据我市地域资源特点,推动地热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因地制宜,重点推广中、深层地热发展。

  (五)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一是建立可计量、可统计、可考核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制度。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高能耗建筑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等活动,对高能耗建筑和具有示范作用的低能耗建筑进行能效公示,促进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二是推动公共建筑能耗计量监测平台和监管中心建设,对全市绿色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监测。三是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建立以节能服务市场为主体的节能服务体系,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规定,对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进行定额研究和限额管理。

  (六)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

  以构建绿色新城空间、打造绿色社区、发展绿色交通、推广绿色建筑、建设绿色生态系统等为重点任务,推动城市新区绿色生态建设。根据城市新区的功能和特点,统筹考虑确定新区环境、用地、能耗、可再生能源等建设和发展指标。在新区建设规划阶段同步进行能源利用规划、城市环境、绿色交通规划等绿色生态专项规划,为后期建设创造良好的规划空间和资源利用条件。重点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实现绿色建筑的集中连片推广。绿色生态城区中所有新建建筑要率先全面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以此带动其他新区的发展。

  (七)绿色农房建设

  积极推动绿色农房建设,编制绿色农房专项建设规划,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农村住宅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及绿色农房技术导则。大力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围护墙体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等农房节能技术。切实推进生物质能利用,合理发展沼气技术。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推进我市绿色农房专项建设发展。

  (八)绿色建材发展

  积极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产业示范工作,引导规范市场消费。大力支持新型保温材料、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高效节能门窗等建材产业的发展。引导高效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与利用。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深入推广墙体材料改革,引导工程建设单位优先使用纳入推广目录的绿色节能技术、建材和产品。

  (九)装配式建筑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大力推广结构保温装饰一体化预制外墙、叠合楼板、预制楼梯等预制部品。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鼓励混凝土结构住宅项目采用预制水平构件,按照先水平后竖向的原则,2020年应至少采用叠合楼板、楼梯等2种以上水平构件,2021年实现水平构件全装配,2022年推进竖向非承重构件,不断提高装配率水平。

  (十)建设科技发展

  1.加快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科技研发和推广。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为依托,重点研究绿色技术发展,加大对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工业化生产和装配式技术、建筑智能控制技术以及绿色建材等方面的研究。依托协会,将科研课题成果转化并推广,实现整体研发和系统推广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格局。

  2.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积极引导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绿色建造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力争在全生命周期BIM、铝模板、装配式、绿色建造及基于5G移动互联网的智能化管理等技术应用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建筑创新示范。按照省住建厅发布的《绿色建筑创新示范技术指导清单》(附后),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评选,发布示范项目名录,我市每年度创建1个绿色建筑创新示范项目。

  3.推行全寿命期绿色建造。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建设全过程,在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建造、运营维护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绿色统筹。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要明确绿色、装配式、超低能耗等建设目标要求。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编制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篇,并对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进行预评价。施工组织设计要综合应用“四节一环保”技术,采用绿色建材,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满足绿色施工要求。工程竣工后,要组织进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确保工程满足相关要求。

  4.推行智慧建造。推进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期的集成应用。积极推广智慧工地,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信、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对工地用工、安全生产、现场作业、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来源:绿色装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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